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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21-04-19 16:13:31 打印 字号: | |

日前,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进行法律宣讲和思想教育,促成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陈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圆满解决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家庭纠纷,这是桓仁县法院执行法官在教育整顿活动中,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努力增强司法能力,积极探索人性化执行,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的又一典型案例。

   88岁的王某与陈某系亲生母子关系。因陈某擅自将其母承租的公房转让并将转让款23000元据为已有,王某被迫无奈诉至本院要求陈某予以返还。本院判决陈某给付王某房屋转让款23 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觉履行义务,王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通过细心的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共有五个子女,陈某系其长子。王某与子女间关系不睦,曾因赡养纠纷多次诉请法院解决。王某生活所需费用由几个子女支付,但时有拖欠。子女之间亦因陈某擅自转让王某房屋及其他家庭琐事等互有怨气。目前,陈某无业,生活困难,除了其居住的房屋以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法官吃透案情后,充分分析了当事人间的特殊关系和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决定从亲情角度入手把工作做深做细,争取当事人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和解,尽可能化解其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帮助老人安度晚年。为此,执行法官一方面坚持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法律宣讲和思想教育工作,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另一方面加强与申请人的其他子女以及被执行人所在街道和社区干部的联系,共同做好当事人的劝解工作,让王某充分体谅被执行人目前面临的困难,避免陷其于绝境,同时也使被执行人深刻认识返还房款、孝敬老人既是履行法律义务,亦是为人子女的份内之责。功夫不负有心人,人世间珍贵的母子亲情在当事人心中被重新唤醒。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母子之间冰释前嫌,在法庭上达成和解协议,陈某给付王某15000元,王某也体谅儿子的经济困难,并愿与其共同生活。

案件执结后,老人激动不已,连声感谢执行法官让其重享天伦之乐。其他子女在此过程中也深受教育,表示不再拖欠赡养费用,并积极尽孝,让耄耋老母安享幸福晚年。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