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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 | 吴洪林:十年坚守基层法庭审判一线
  发布时间:2021-05-06 14:38:51 打印 字号: | |


“能把一生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司法审判事业,十分荣幸,作为新时代司法改革的亲历者、见证者,必将躬身审判、定纷止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吴洪林



吴洪林,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雅河人民法庭副庭长,多年扎根基层法庭审判一线,先后多次获得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青年干警、先进政法干警、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获多次嘉奖,荣立三等功1次。


胸怀理想信念 忘我无私奉献



“要让老百姓相信法律。”这是十年来吴洪林心中不曾改变的初心。

时光荏苒,弹指间吴洪林已经在基层法庭审判一线默默耕耘和坚守了十个年头,随着审判阅历的增加,他越来越明白法官权利背后是沉甸甸的义务和责任。

作为基层法庭的法官,他深知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一起起貌似琐碎小事的民事案件却关乎普通百姓的生计,关乎一方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激化敏感的、隐蔽的、深层次的矛盾,甚至引发重大刑事案件。

所以,他慎重处理每一起案件,用公正的心态去对待每一起案件,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正确的判决。工作以来,他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200余件,近几年案件结案数始终名列前茅,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所承办的案件无投诉、无上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的达到了案结事了。


坚持调解优先 创造社会和谐



“法官多说点、多做点,当事人的怨气就会少一点、矛盾也会少一点,社会就会多一些和谐,多一些美好。”这是吴洪林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民事审判工作不能为了图省事、怕麻烦,就一判了之,这样很可能会激化矛盾,不能真正解决纠纷。因此吴洪林在审判工作中非常重视案件的调解工作,他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了“另辟蹊径,迂回包抄”“以案说法,触类旁通”“趁热打铁,求同存异”等多种调解方法,大大提高了调解率。

由于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吴洪林连续多年被评为县市两级法院评为“调解能手”,从办案至今,审理近2000余件民事案件中,调撤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数字无声,却体现着这样一个事实:案件调解率高,群众满意度高,法院公信力高,做到了以调解促和谐。


清正廉洁司法  维护公平正义



公正,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也是法官神圣事业的永恒追求。

基层法庭地处农村,受理的案件大多是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一些简单民事案件,但是吴洪林却从来没有因此而产生轻视心理。他知道,这些案子看似小事,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件大事,如果处理不公,很容易埋下祸根。因此,他总是认真地对待这些案件,努力将自己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办实、办好,让当事人和群众感受到公正。

有一次,吴洪林审理的一起赔偿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为了打赢官司,信奉“衙门八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借反映案情的机会,趁人不备,将装有现金的信封塞进吴洪林的办公桌里。吴洪林发现后,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退回了红包。临别时,他告诉王某:“公正廉洁是法官的天职,相信法官一定会依法秉公断案,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该案依法公正审结后,王某出于敬佩和感激,多次想请他“坐坐”,都被他婉言谢绝。

吴洪林在审判工作中,能做到有损法官形象的事不做,有损法官形象的话不说,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低调,平凡,没有激情奔放的豪言壮语,没有震撼人心的感人事迹,作为一名奋斗在农村基层法庭的普通法官,吴洪林只是在认真地工作着,默默地把辛勤和汗水挥洒在乡间小路,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审判事业,以行动获得群众的信任,用汗水维护法律的公正。

 

 

 

 

 

 

 

 

 
责任编辑:政治部